2016年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的《电力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明确要求,火电厂废水排放达标率实现100%。
节能减排方面,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 万千瓦以上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 克标煤/千瓦时,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 克标煤/千瓦时。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均力争下降50%以上。30 万千瓦级以上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,煤电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到865 克/千瓦时左右。火电厂废水排放达标率实现100%。